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文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向生产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申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可自行选择经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备案检验,备案检验的检验项目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82号)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检验项目进行确定。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增加指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的公告》(粤食药监妆〔2014〕58号),中科院中科检测是国家食药监总局、广东省食药监局认可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可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微生物和卫生化学备案检验工作。
1.化妆品卫生指标检测(八项检测):
卫生指标项目:砷、铅、汞、镉
微生物指标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2.根据产品具体配方考虑加测项目:
加测甲醇:乙醇(酒精)、异丙醇之和>=10%
加测防晒剂:防晒产品、防晒剂(二氧化钛或氧化锌除外)含量>=0.5%
加测抗生素和甲硝唑: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用途的
加测去屑剂:宣称去屑用途的产品
加测石棉:含有滑石粉原料
加测二恶烷:配方含有PEG类、聚醚类等
不需检测5项微生物:乙醇(酒精)含量>=75%,如指甲油洗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