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鉴别全称是固体废物危险属性鉴别,危废鉴别是一个比较复杂和系统的鉴别工作,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种是倾倒或突发环境污染案件,这类的鉴别委托通常是由案件所在地的地方政F或环境主管部门委托;另一种则是产废企业直接委托我们做的副产物或固废的危废鉴别。下面,针对第二种鉴别工作做一下介绍。
通常来说,企业直接委托鉴别一般是环评或环评批复中要求危废鉴别后,依据鉴别结论进行处置;或者是工艺改进或增加项目后,原有的待鉴别物性质发生了变化而进行的鉴别。这样的鉴别工作流程大概描述:
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政策:
国家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试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6年1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 号);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
一、需要进行危废鉴别的企业首先和我们联系,进行前期的技术沟通,并提供给我们相应的技术资料,经初步判断,如果待鉴别物在国家危废名录中或推算含有危险因子超标,则没有进行鉴别的必要。如果经判断符合鉴别条件,则进行下一步;
二、企业以书面委托委托的形式委托我们进行待鉴别物的危废鉴别,我们到现场进行采样,保存好样品,留好影像资料,填写好每一个样品的采样原始记录;
三、对样品根据GB5085的国家标准进行危险废物检测;
四、出具带有鉴别结论的鉴别报告,报告含有:
(一)鉴别委托情况。
(二)固体废物产生源的详细描述。
(三)待鉴别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废的结论及相关判断依据。
(四)鉴别方案、采样情况记录和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对保存相关资料存档20年。